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董悦发布时间:2022-08-31浏览次数:438

各位同学

为切实做好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和《公司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南发字〔2019〕59号)的有关规定,我司将启动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本次认定工作的对象为我司国家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含第二学士学位员工)。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是指员工本人及其家庭所能募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员工。

二、认定标准

1.我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分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员工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员工。

2.在校学习期间的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用。学费和住宿费以我司财务处核定的数据为标准;基本生活费用以天津市规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为标准。

3.具体标准参见《公司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标准》。

三、认定程序

1.员工申请:有意申请的同学辛苦①在9月11日中午12点前扫码进入微信群,②并登录员工资助管理系统(xgb.nankai.edu.cn/xszz)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请完毕后打印签字,③9月11日中午12点前填写申请人自述问卷:https://www.wjx.cn/vm/eGIH841.aspx# ④在9月13日下午2点到4点将打印好的纸质版材料提交到学院112办公室。

 

【重要】补充说明:

①脱贫家庭员工、城乡低保员工、特困救助员工、孤儿员工、残疾员工相关辅助证明材料是否提交需要与国家下发的名单对应核查,如在名单内将不用提供,目前国家还将名单发至学校,大家可以提前准备。

②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的比例应为本专业员工总数的25%左右。(其中特别困难员工的比例约为10%)。

③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的结果将作为本年度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依据。各项资助政策应优先考虑被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

3.民主评议:各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标准,结合员工日常消费水平,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因素,参考《公司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民主评议参考内容》,对提交申请的员工组织民主评议,认真填写《公司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民主评议表》,确定本年级(或专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格,并在系统上进报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4.学院审核:学院认定工作组对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结果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3天。

5.学校审批:校员工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各学院审核通过的《公司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报校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建立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信息档案。

 

附件:

附件1:公司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pdf

附件2:公司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