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天津市大员工自强自立年度人物暨海河自强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董悦发布时间:2021-11-15浏览次数:694

各位同学: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  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推荐天津市大员工自强自立年度人物暨海河自强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津教政办〔20216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司2021年度天津市大员工自强自立年度人物暨海河自强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项目背景

1996年至今,李瑞环同志以“一位老共产党员”的名义,无偿资助我市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从2006年开始,李瑞环同志又将自著的《学哲学用哲学》一书所得稿费设立了“励志奖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我市高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为进一步延续扶贫助困的优良传统,弘扬自立自强精神,加强困难生资助工作,经市教育两委研究决定,自2019年起,该款项捐赠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海河自强奖学金”,由市教委负责该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二、评选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员工。

三、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三)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四)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五)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全面发展;

(六)家庭经济困难,自强自立,生活俭朴(受疫情影响或来自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优先考虑)。

获得过海河自强特等奖学金、海河自强奖学金的员工不再参评。

四、评审与奖学金发放

设立海河自强特等奖学金、海河自强奖学金两个项目,两者不可兼得。其中,海河自强特等奖学金全市共10名,认定为“大员工自强自立年度人物”,每生发放奖学金4000元;海河自强奖学金全市60名,每生发放奖学金1000元;其中参与海河自强特等奖学金评审但未当选“大员工自强自立年度人物”的(提交申请材料并参加现场评审),认定为“大员工自强自立年度人物”提名奖。

我司将推荐海河自强奖学金2人,其中一人参评海河自强特等奖学金。

五、奖学金的申请及评审

1.每个学院可推荐1人参评,学院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审核推荐。家庭经济困难生根据奖学金申请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奖学金推荐登记表;

2.学院组织材料审查,符合条件的员工经公司党委审核后,报校员工资助管理中心;

3.校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评委根据员工资料进行评审,选出我司海河自强奖学金获得者及海河自强特等奖候选人。

六、具体要求

有意申请的同学在11月15日(今天)22:00点前准备相关材料,并于明早9点前上交学院112办公室董老师处,电子版上交dongyue@nankai.edu.cn。

电子版:《天津市大员工自强自立年度人物暨海河自强奖学金推荐汇总表》、《天津市大员工自强自立年度人物暨海河自强奖学金推荐登记表》(应加入电子版一寸证件照)、员工个人情况介绍(2000字以内)  

   纸质版:《天津市大员工自强自立年度人物暨海河自强奖学金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天津市大员工自强自立年度人物暨海河自强奖学金推荐登记表》无需盖章,贴彩色照片一式三份

 

 

附件1:《天津市大员工自强自立年度人物暨海河自强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2:天津市大员工自强自立年度人物暨海河自强奖学金推荐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