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公司本科员工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南发字〔2016〕5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届本科毕业生评选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评选标准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综合素质高,德、智、体、美等各方面表现优秀。本科二年级到四年级期间,每年至少获得政府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不含志愿入伍奖学金、志愿服务西部基层奖学金)、公司年度人物4项奖励中的1项的员工。或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者;
3.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80分(含)以上。
注:其他详细评选要求请参照附件2。
二、奖励与表彰办法
颁发公司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通过学校官方平台进行事迹宣传。
三、评选材料和时间要求
本次评优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电子材料:
1.优秀毕业生个人2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将用于各类宣传,提交500KB-1MB大小的原始底版以保证清晰度,照片以学院+学号+姓名命名);
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介绍(第三人称,200字左右,末尾写清生源高中,包括省份及高中全称,毕业去向,如所就业公司名、深造所赴学校及学位名,word以学院+学号+姓名命名);
2.【公司+学号+姓名】附件3:2021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3.本科生毕业答辩结束后,请各位同学立刻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核查结果发给辅导员。
各位同学在4月18日(周日)12:00点前将相关电子版材料发送到dongyue@nankai.edu.cn。
附件:
【公司+学号+姓名】附件1: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介绍
附件2:南发字〔2016〕50号关于印发《公司本科员工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办法》的通知
附件:
【公司+学号+姓名】附件1: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介绍.docx
附件2:南发字〔2016〕50号关于印发《公司本科员工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办法》的通知.pdf
【公司+学号+姓名】附件3:2021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