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公司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意见》(南发字〔2019〕31号)的要求,为保证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评聘工作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受报名单位
专任教师向各学科教师系列评聘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其它专业技术系列人员向所在系列牵头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人员向人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详见附件一。
二、报名工作时间安排
1.各系列报名时间为5月6日—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接受报名单位自行安排。
2.各接受报名单位按照各系列职务评聘条件严格审核申报者的报名资格,通过审核后填写汇总表;各项评聘条件必须严格按照各系列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不符合评聘条件要求的申报者不具备报名资格,各接受报名单位不得接受其报名申请。
3.审核申报情况合格后,各单位需将报名人员名单及业务清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汇总材料和报名材料等材料于5月17日之前报至人事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zjk@nankai.edu.cn。
三、报名材料
报名所需提供申报材料清单及申报材料说明详见附件二。
四、评审费用
根据天津市统一规定,申请晋升高级职务为240元,中级职务为140元,初级职务为80元。请申请人将评审费交至接受报名单位。校外同行专家评审费用另行通知。
五、申报要求
1.请单位严格按照《公司严把教职工评聘考核政治关实施办法(试行)》(南党发〔2017〕57号)的要求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进行考察评估,填写《公司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评估报告》,对存在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禁行行为的,采取“一票否决”,不得接受其报名申请。
2.对于晋升同一级别职务申报次数的要求,以《公司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意见》(南发字〔2019〕31号)的相关规定为准,各接受报名单位务必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申报次数。从本年度评聘工作开始,申报次数以申报者通过所在学科(学院)或系列牵头单位报名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公示等程序,由所在学科(学院)或系列牵头单位推荐报送至人事处为统计依据。
3.申报人员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各接受报名单位必须组织专人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查无误后签字盖章。一旦发现有虚假情况,将对申报人员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并取消其下两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资格。
4.教师系列教学科研并重型申请人的《教师系列个人申请表》中的“教学工作情况”需要申请人先到所在学院(单位)教学管理相关科室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然后再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确认。
5.教师系列教学为主型申请人向所在学院(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学院(单位)审核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复核申请人报名资格、汇总报名材料,并进行统一报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处。
六、其他申报相关问题说明
1.对于在SCI和SSCI等收录的国际期刊上发表文章的时间认定,既能以纸质版正式公开发表的时间为准,也能以在线电子版发表时间为准。如采用在线电子版发表时间,则要求所提供的电子版文章中必须有明确的Available online时间和DOI号。该文章一旦在本次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使用,申请人在申请晋升更高一级职务时不得再次使用。
2.申请人应提交任现职以来至2018年12月31日前公开正式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论著,或以本人为主获得的教学科研成果或奖励;主持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以执行期计算,即科研项目执行期的开始时间应为任现职以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人文社科类项目执行期的开始时间以立项时间为准)。
人事处
2019年5月5日
附件一:各系列接受报名单位
(注:具体报名校区和地点请联系所在系列牵头单位)
1.教师系列——各学科评审分委员会
2.图书资料、出版、档案系列——图书馆
3.实验技术系列——实验室设备处
4.工程技术系列(工程技术类)——科学技术处
工程技术系列(技术管理类)——后勤保障部
5.翻译系列——国际学术交流处
6.卫生技术系列——校医院
7.会计系列——财务处
8.中小学教师系列(含幼儿园)——附属小学
9.思想政治系列——学工部
10.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人事处
附件二:公司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清单
(一)申请者须向接受报名单位提交以下各项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须提交原件用于资格审核,同时用A4纸复印各项材料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提交一式两份以备评审会议使用。
1.公司各系列、各级别职务晋升个人申请表(见附件三)。
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业绩成果明细汇总表》(见附件四),汇总表包括发表文章、主持科研项目、出版专著和教学科研获奖四个部分,仅限教师系列申请人提交,同时需提交相关成果的证明材料。
3.《公司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评估报告》(附件五)。
4.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5.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任现职文件的复印件(任职文件可在公司办公网查询打印)。
6.申请晋升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须提供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或其他有关海外研修的有效证明,或能够体现其国际水平和影响力的相关材料。
7.代表作及论文复印件:国际期刊论文需复印全文,国内期刊论文须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及文章全文,专著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以正式出版物为准(校样、出版证明无效)。需提交论文复印件的数量以申报相关职务的基本要求为准(副教授4篇,教授6篇,副研究员5篇,研究员8篇)
(二)各接受报名单位需向人事处提交的汇总材料:
1.报名情况报告(包括各单位对申请人报名资格的审核情况、各级别申请人员名单以及具体的公示时间和结果),请经理或书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各系列分类使用的报名情况汇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六)。
3.申请人所装订申请材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