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届研究生毕业生离校在即,为表彰优秀、树立典型,在研究生中营造比学先进的良好氛围,根据《公司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南发字〔2009〕83号)和集团毕业生教育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对2018届毕业生中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进行评优表彰。现将相关评选要求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8年春季和夏季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4.在规定的基本学习期限内,原则上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5.身心健康,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6.上述条件中某一方面特别优秀者可破格参加评选。
三、奖励办法
凡获“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称号者,学校将为其颁发纪念奖杯和荣誉证书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填写《公司2018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1),并务必于2018年3月15日中午12:00之前将纸质版报名表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112),逾期不候;
2.公司将对申请同学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组织召开评审会;
3.参照《公司2018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的名额分配情况,学院本次可推荐研究生优秀毕业生3人。
五、注意事项
1.延期毕业、在校期间受行政纪律处分研究生不得参评,在评审期间发现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2.“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称号获得者有以下情形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1)毕业前有违法违纪的;
(2)毕业学位论文未达到学校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