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宝钢教育基金会2015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司本年度上海宝钢奖(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推荐工作按照上海宝钢教育基金会《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及我司奖教金推荐程序的要求进行。
二、根据上海宝钢教育基金会《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中对候选人申报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各单位推荐申报宝钢优秀教师奖的候选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完成学时为必须条件),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员工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公司产品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公司产品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员工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员工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评选条件推荐教学科研成绩突出的教师参与遴选推荐工作。
三、2015年度宝钢教育基金会分配公司宝钢教育基金教师奖4名,其中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1名。每个学院及相关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请各学院、各相关单位务必准时上报。
四、时间安排
各单位务必于6月12日前将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1份报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暂不需照片)。
联系人:杨丽新 胡冰冰
联系电话:23500163
人事处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