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5年度公司周转房申请入住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29浏览次数:1318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现启动2015年度学校八里台校区21斋青年教工单身宿舍(以下简称“21斋”)及成套单元房的入住申请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标准及地点

    (一)申请条件

    根据《公司青年教职工周转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南发字[2013]67号)的规定,租住学校周转房的申请人应为公司事业编制、本人和配偶均未享受过任何形式的福利住房(包括住房货币化补贴),并未在天津市自购房(公产房、企业产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商品房等)的无房在岗教职工,且同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家在天津市内六区以外的单身教职工,租住周转房时间累计不超过4年;

    2.已婚教职工,租住周转房时间累计不超过4年,其中租住成套单元房不超过2年。双职工按照租住期长的一方计算,累计不超过4年,且租住成套单元房不超过2年;

    (二)申请标准

    1.已婚青年教职工可申请成套单元房;

    2.未婚青年教职工和配偶在外地的已婚教职工可申请21斋单身宿舍。

    (三)单元房地点

    1.21斋单身宿舍位于八里台校区。

    2.成套单元房

    学校成套单元房分布在北村、西南村、龙腾里、迎水道等地,教职工可根据需要进行申请。

    二、周转期与租金

    (一)周转期

    21斋及单身公寓的周转期为5年,成套单元房的周转期为3年,且两者累计不超过5年。双职工周转期按照租住期长的一方计算,累计不超过5年。周转期自首次入住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计算。

    (二)租金标准

    1.周转期内,学校周转房按标准租金收费,具体租金标准如下:

    (1)21斋:双人间为每月180元/床,三人间为每月120元/床。

    (2)成套单元房:八里台校区校内及周边地区为每月30元/建筑平方米,迎水道校区周边及其他地区为每月26元/建筑平方米。

    2.周转期结束或因个人购房等原因不再符合租住条件,经学校批准可继续租住的,学校周转房按市场租金收费,且以后每增一年按照前一年租金的120%收取,具体租金标准如下:

    (1)21斋:双人间为每月300元/床,三人间为每月200元/床。

    (2)成套单元房:八里台校区校内及周边地区为每月40元/建筑平方米,迎水道校区周边及其他地区为每月34元/建筑平方米。

    三、 工作安排

    (一)入住申请(2015年5月11日至5月22日)

    填写《公司成套单元房入住申请表》(附件1)或《公司单身宿舍入住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初步审核、领导签字盖章后,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于2015年5月11日至5月22日,到房产管理处综合管理科(202室)递交材料并进行初审。

申请成套单元房的教职工,如果户口地址为天津市,且户口地址房屋非本人和配偶所购,需携带户口地址的房屋产权证及复印件一份;申请21斋的已婚教工,需递交配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不在天津市工作的证明。

    (二)资格审批与名单公示(5月25日至6月3日)

经周转房工作小组审批通过的入住名单,将在学校有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学校安排分批进行选房入住工作。

    (三)选房工作(6月8日至6月19日)

    1.21斋根据床位情况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2.成套单元房将于6月份开展选房工作,符合租住条件的,按照“先进校者优先;同年同月进校工作,职称职务高者优先,职称职务相同,年龄大者优先”的原则排序进行选房。具体选房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入住手续办理

    1.入住21斋的教职工,于6月8日至6月12日,本人携带身份证、一卡通、住宿押金2000元,到房产管理处综合管理科202室办理手续。

    2.入住成套单元房的教职工,于6月22日至6月26日,本人携带身份证、选房确认书、住宿押金5000元,到房产管理处综合管理科202室办理手续。

    联系电话:022-23503607。

    特此通知

 

    附件1:公司成套单元房入住申请表(点击下载).docx

    附件2:公司单身宿舍入住申请表(点击下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