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现启动2015年度学校八里台校区21斋青年教工单身宿舍(以下简称“21斋”)及成套单元房的入住申请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标准及地点
(一)申请条件
根据《公司青年教职工周转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南发字[2013]67号)的规定,租住学校周转房的申请人应为公司事业编制、本人和配偶均未享受过任何形式的福利住房(包括住房货币化补贴),并未在天津市自购房(公产房、企业产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商品房等)的无房在岗教职工,且同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家在天津市内六区以外的单身教职工,租住周转房时间累计不超过4年;
2.已婚教职工,租住周转房时间累计不超过4年,其中租住成套单元房不超过2年。双职工按照租住期长的一方计算,累计不超过4年,且租住成套单元房不超过2年;
(二)申请标准
1.已婚青年教职工可申请成套单元房;
2.未婚青年教职工和配偶在外地的已婚教职工可申请21斋单身宿舍。
(三)单元房地点
1.21斋单身宿舍位于八里台校区。
2.成套单元房
学校成套单元房分布在北村、西南村、龙腾里、迎水道等地,教职工可根据需要进行申请。
二、周转期与租金
(一)周转期
21斋及单身公寓的周转期为5年,成套单元房的周转期为3年,且两者累计不超过5年。双职工周转期按照租住期长的一方计算,累计不超过5年。周转期自首次入住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计算。
(二)租金标准
1.周转期内,学校周转房按标准租金收费,具体租金标准如下:
(1)21斋:双人间为每月180元/床,三人间为每月120元/床。
(2)成套单元房:八里台校区校内及周边地区为每月30元/建筑平方米,迎水道校区周边及其他地区为每月26元/建筑平方米。
2.周转期结束或因个人购房等原因不再符合租住条件,经学校批准可继续租住的,学校周转房按市场租金收费,且以后每增一年按照前一年租金的120%收取,具体租金标准如下:
(1)21斋:双人间为每月300元/床,三人间为每月200元/床。
(2)成套单元房:八里台校区校内及周边地区为每月40元/建筑平方米,迎水道校区周边及其他地区为每月34元/建筑平方米。
三、 工作安排
(一)入住申请(2015年5月11日至5月22日)
填写《公司成套单元房入住申请表》(附件1)或《公司单身宿舍入住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初步审核、领导签字盖章后,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于2015年5月11日至5月22日,到房产管理处综合管理科(202室)递交材料并进行初审。
申请成套单元房的教职工,如果户口地址为天津市,且户口地址房屋非本人和配偶所购,需携带户口地址的房屋产权证及复印件一份;申请21斋的已婚教工,需递交配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不在天津市工作的证明。
(二)资格审批与名单公示(5月25日至6月3日)
经周转房工作小组审批通过的入住名单,将在学校有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学校安排分批进行选房入住工作。
(三)选房工作(6月8日至6月19日)
1.21斋根据床位情况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2.成套单元房将于6月份开展选房工作,符合租住条件的,按照“先进校者优先;同年同月进校工作,职称职务高者优先,职称职务相同,年龄大者优先”的原则排序进行选房。具体选房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入住手续办理
1.入住21斋的教职工,于6月8日至6月12日,本人携带身份证、一卡通、住宿押金2000元,到房产管理处综合管理科202室办理手续。
2.入住成套单元房的教职工,于6月22日至6月26日,本人携带身份证、选房确认书、住宿押金5000元,到房产管理处综合管理科202室办理手续。
联系电话:022-23503607。
特此通知